“机器人法则”成真 欧盟将立法区分机器人与自然人
1950年,阿西莫夫发表科幻小说《我,机器人》,第一次提出了“机器人学的三大法则”。1、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,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;2、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,当该命令与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;3、机器人在不违反第一、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。最近,欧洲议会已经正式向委员会提出议案,拟设立一套全面的法律来界定“人工智能”所带来的责任以及道德问题,立法决议尚在讨论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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